聖誕節前的好消息!今天下午5:23分立法院三讀通過「發展觀光條例」第38條,文吉所提的修正動議:「觀光地區、風景特定區、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,該管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對進入之旅客收取觀光保育費,⋯其涉及原住民保留地者,應會同中央原住民族事務主管機關研訂,報請行政院核定之。」未來交通部觀光局應會同原民會研訂原住民部落觀光收費辦法,以嘉惠全國原住民部落及族人。 Tags: 1 comments 5 likes 1 shares Share this: 立法委員孔文吉 About author not provided 第六、七、八、九、十屆立法委員 7617 followers 8247 likes View all posts